年薪可达50万!隆昌这两家单位招人啦!
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
隆昌市财政局
关于市场化选聘市属
一级国有企业总经理的公告
为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,进一步优化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结构,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,广开视野选拔优秀专业的高级管理人才,拟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2名市属一级国有企业总经理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01
选聘范围
全国范围内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。
02
选聘岗位及名额
隆昌市国有企业总经理2名,分别为隆投集团、隆润集团总经理。
03
选聘资格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。
(二)思想政治素质好,忠诚正直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履职尽责。
(三)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,有较强的战略决策、推动执行、经营管理、沟通协调、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。
(四)有较强的谈判技能,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,善于处理复杂的工作关系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。
(五)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能力,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,掌握市场及相关行业情况,能够根据市场变化作出科学决策。
(六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。
(七)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(1977年12月31日后出生)。
(八)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经济金融、企业管理相关专业优先。
(九)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,详见(点击链接查看)。
(十)特别优秀者,可适当放宽年龄、学历条件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:
(一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。
(二)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。
(三)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。
(四)受到党纪政纪处分,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。
(五)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。
(六)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。
(七)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和领导小组认为不适宜的行为,不符合选聘条件的。
04
报名及资格审查
1.报名方式
本次选聘采取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。
(1)将报名相关资料PDF格式电子文档、近期免冠一寸JPG格式彩色电子照片1张(需备注报考者姓名)发送至指定邮箱:1196001939@qq.com。
(2)报名时间:2023年1月1日—2023年1月13日。
2.报名相关资料
(1)经本人签字的(点击链接下载);
(2)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需提供学信网查询单);
(3)其他职称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任职文件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。
3.资格审查
隆昌市委组织部、市财政局、市纪委监委、市公安局、市检察院、市法院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会审,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面试。在参加面试前,报名者需准备报名相关资料原件,隆昌市财政局将进行资格复审,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。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,在选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选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,立即取消选聘资格,责任由报名者自负。
4.名额调整
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聘岗位数比例需达到2:1才能进行面试,达不到面试比例的,则相应减少选聘名额直至取消。
05
面试
1.面试方式及内容
采取“结构化面试+无领导小组讨论”的方式进行,面试满分100分。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水平、专业素养、能力素质等,面试成绩当场向本人公布。面试成绩达80分及以上的,按成绩排名,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;面试成绩在80分以下的不进入后续环节。
2.面试时间及地点
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,具体面试地点和时间将通过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,请保持通讯畅通。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,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
3.公布成绩及排名
考生成绩将在“隆昌市人民政府网”(网址:http://www.longchang.gov.cn)进行公示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,根据面试成绩及排名,原则上按照2: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初步人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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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
任职管理和薪酬待遇
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,每届任期三年。任期内,未经批准不得在其他企事业单位、营利性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兼职。具体按照《劳动法》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《隆昌市国有企业领导人管理暂行办法》《隆昌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》等制度进行管理。
按照《隆昌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,依据年度和任期经营考核结果,实行年薪制的,年薪可达50万元(包括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),最终以实际考核结果为准;实行协议薪酬制的,不受50万元薪酬结构的限制。
07
说明事项
(一)应聘者应对个人提交材料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。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;已聘用的,解除劳动合同。
(二)填报信息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。
(三)关于递补的说明。选聘过程中,各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、考察不合格、公示结果影响聘任等原因出现缺额的,由选聘工作决策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递补事宜。
(四)落实疫情防控要求。在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,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,落实防疫措施。
(五)本次选聘主要通过短信、电话等形式通知相关事项,请广大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。
(六)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隆昌市委组织部、隆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。
089
联系方式
(一)咨询电话
隆昌市委组织部:0832-3922185
隆昌市财政局:0832-3925485
(二)监督投诉电话
隆昌市纪委监委:0832-12388
隆昌市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:0832-12380
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
隆昌市财政局
2022年12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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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丨隆昌市委组织部 隆昌市财政局
编辑丨张媛
责编丨杨萍